秉燭談|小崔:阻校董會改革 是2019阻警入「暴大」執法翻版
2023-08-07
月旦港事

   8月4日,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召開第三次會議,審議《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中大校長段崇智「稱病」再次神隱,至今拒絕與法案委員會各位議員直接溝通,此舉將本已備受關注的中大校董會改革再次推上風口浪尖。

    一方面是作為校長的段崇智,面對多位議員的詢問和質疑,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絕出席法案委員會;另一方面是過千中大校友登報聯署,反對三位立法會議員提出的改組中大校董會的草案內容。乍一看,這是一幅「大學遭難,眾校友挺身而出」的圖景,仔細一想,這仿佛就是黑暴期間,中大校友暴力阻止警察入校執法的翻版。

    中大改革並非今日之說,中大校董會何至今日之境地,相信校長和眾位校董心知肚明。自2002年教資會提交建議書,明確香港受資助的大學要進行管制架構改革以來,其中重要內容就是要增加校外人士擔任校董的比例,提升社會的問責和監督。20年過去,全港只剩中大絲毫沒有就此進行改革。有20年時間,中大內部不想改、不願改、不能改,擁有憲製權力、代表公眾利益的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條例草案,推動校董會改革,就是義不容辭的事。讓人費解的是,有20年時間,推諉拖延做不到管治架構的完善,何以能在上屆董事會主席屆滿前幾日,提前18個月,迅速、高效的通過續聘校長段崇智的決議?

    過去幾年中大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包括黑暴期間蛻變為「暴大」、校長提前續聘疑雲、草率更換校徽等等,都反應中大管治千瘡百孔,令人對中大校董會的治理架構失望透頂。在之前的法案委員會上,特首委任的中大校董會主席在議員詢問下承認,沒有足夠權限監督中大管治,形同「完全被架空」。三議員在此背景下,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在征得特首同意後,向立法會提出本項涉及公共政策的修例草案,就是行使立法會「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的權力,推動修改《中文大學條例》,改革中大最高權力機關校董會,讓每年接受數十億公帑的中文大學回歸公眾監督和主導,讓特區政府有效落實「管理教育」的責任。

    正如一名參與提出修例草案的議員所說,我們要問中大的不是「為何要改革」,而是「為何不改革」!同樣,我們要提醒那些聯名簽署、臨時狙擊條例草案的中大校友,「院校自主、學術自由」不可濫用,更不是「軟對抗」的工具,中大不應忘記曾經在校園二號橋上發生的嚴重暴力。最後,明知機會渺茫,還是期待段崇智校長能夠不再逃避,直面議員,向750萬市民的代表交代中大管治的問題,配合立法會完成對校董會的改組和完善,維護中大聲譽,重建社會對中大的信心。

(文:小崔 法律博士、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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