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時評|北都發展提速的關鍵是什麼
2025-09-19
月旦港事

北部都會區的建設一直被視為香港未來發展的增長點,關於北都的建設,特首李家超曾經多次表示「心急如焚」。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李家超從治理,土地等多個角度為北都的發展拆墻鬆綁。

特首李家超在17日發佈其任內第四份施政報告。有媒體的民調顯示,有近七成受訪者滿意施政報告,當中最為關注的部分則是有關北部都會區的建設。北都的發展最早在2021年提出,前特首林鄭月娥當時提出用20年的時間來發展北都。林鄭當時提出20年的時間並非不合理,因為按照過往香港的經驗——例如古洞北的發展,從2007年提出,直到2021年才開始賣地發展。

在過去幾年,由於臨近城市發展迅猛,加之環球經濟復甦乏力,香港經濟面臨轉型壓力,急需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北都的開發更加迫在眉睫。然而,從客觀上說,北都的發展依舊是出於“議而不決,決而未行”的狀態,發展跟不上時代發展的腳步。

針對北部都會區的建設,施政報告提出成立並由特首領導“北都發展委員會”,從而提升北都相關政策的決策速度以及效率。此舉可以看出李家超“心急如焚”的心情,這也反映出當前北都提速的關鍵之處是什麼,即是當前政策法規對於北都發展存在諸多制約,以及過往特區政府管治方式存在效率問題。

“北都發展委員會”由特首領導,相信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好處。首先,有助於將北都發展作為特區政府工作的優先事項;其次,通過特首領導的方式,有助於打通各部門之間的隔閡,加快北都所需的各個政府部門的協調效率;第三,委員會的成立,有助於監督和推動北都發展。

除了在領導制度上發生變化之外,在制度上也充分參考了內地成功的做法,顯示出特區政府的勇氣和創新。在制度上,提出發展“北都專屬法例”,此舉無疑是希望突破先行繁瑣的制度制約,為北都發展注入制度優勢,應對行政拖沓的情況;在土地審批上採取靈活的做法,例如允許以租約形式批地,又允許配合產業政策採用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或直接批地等多元模式,另外,又提出「分階段開發」模式等等。相信有關措施能夠吸引企業參與北都發展,從而加快北都開發的進程。

當前,香港的經濟正面臨艱苦的轉型期,北都的發展是決定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戰略。如果香港把握不住北都發展的歷史機遇期,錯過北都發展的時間窗口,拖到北都在二十年才發展起來的話,那麼恐怕那時的北都已經沒有意義。本屆特區政府勇於擔起歷史責任,下一階段就應當全力推進落實,期望盡早看到北都發展的新面貌。

(文:蔣巍 時事評論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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