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宇署已經到涉事單位及上下樓層查看,初步評估樓宇整體結構無危險,但拆除部分結構牆安裝新房門的行為不符合要求,要求業主修復結構牆。根據測量,涉事單位拆去約720毫米闊、2150毫米高位於客廳與睡房之間的200毫米厚結構牆,拆除部分佔全樓層結構牆1%,佔單位結構牆6%。暫未知準確被切斷鋼筋數量,需要拆除門露出石屎後才能確定。
署方已發出法定命令,業主接下來需要找承建商提交詳細結構評估報告,說明拆除部分對樓宇結構的影響。下一步需要提交圖則,說明修復結構牆的施工方法、物料使用等情況,審批通過後開工修復。屋宇署署長余寶美表示,修復一般需要使用樓宇最初設計時使用的材料和設計做藍本,審批時間或可以以日為單位計算,命令需要在30天內完成。
署方透露,業主已經委任一位註冊結構工程師跟進,屋宇署已與工程師取得電話聯繫,亦會在設計修復方案過程中參與提供意見。另得悉涉事業主已主動安排承建商於該道新門橫樑下安裝臨時支撐,認為臨時裝置在修復完成之前有一定作用。
余寶美表示可能需要承擔責任的有業主、設計師、施工承建商,署方完成調查過程後會依據法律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處行動(可能包括刑事檢控)。她並在現場再次提醒裝修開始前最好聘請合資格人士做安全評估。改動結構並非不可以做,若想移除部份結構牆,可以聘請專業人士、向署方申請、並計算對結構是否有影響,由署方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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