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仔:為咗5000蚊竟以身犯險,好可惜
2023-09-14
香港V

尖沙咀“名人站”錶行於11日遭遇搶劫,損失約500萬元。警方累計拘捕4人,包括19歲劫匪、在逃接應車司機的17歲胞弟以及兩名疑犯,其中一人護照顯示年僅10歲半,另一人為14歲印度裔男童。犯案團伙的平均年齡15歲,有律師指其庭審或需一併交由高等法院處理,不會分開審訊。


👨‍10歲半南亞童疑為5000元逃學犯案
被捕10歲半男童是巴基斯坦裔,父母為香港居民,因未滿11歲,故仍未領取香港身分證。據悉,他被另一名仍然在逃的劫匪招攬犯案,只知得手後可獲5,000元報酬,但不清楚贓物的價值或轉手後可獲得的利潤。消息又指,該名男學生當日向父母聲稱上學,由於早上逃學,校方通知其父母,12日返學時被罰留堂其後被捕。

團伙犯案不可交少年庭審
有網民懷疑10歲半男童身材高大似15、16歲,警方亦透露會調查是否有人報細年齡。如果年齡並非造假,那犯案團伙的平均年齡為15歲,有關其庭審將成為重點。
據《少年犯條例》226章,10歲以下的兒童毋須負上任何刑事責任,被法律界定為無犯罪心態能力。但少年法庭審訊的案件只會處理假定由一人犯法的案件。
大律師陸偉雄向媒體指,案件牽涉兩名16歲以上的成人犯案,屬於串謀行劫等嚴重罪行,或需一併交由高等法院處理,不會分開審訊。他也表示,萬一定罪,16歲以下的被告可申請由少年法庭判刑,刑罰偏向教化等寬鬆原則,不過仍可能判入禁閉式院所,如教導所、 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或男童院。
目前案件仍處調查期,在網民紛紛譴責“少年團”行為時,V仔亦都發現有些評論關注到案件背後反映的問題:為何會有人僱少年犯實施搶劫?是為了鑽法律的漏洞,還是?少年顯然低估了案件的嚴重性,是否反映出社會對於少年罪犯的知識普及和教育的不夠呢?為何近年時有少數族裔罪案,社會對於他們的合理引導、融入本土是否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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