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時評|執法無「水分」 消防才能無隱患
2024-04-12
月旦港事

佐敦道華豐大廈三級火,造成5死逾40人傷。消防處表示,華豐大廈有11個樓層的防煙門都有損毁。屋宇署表示,約2016年前向華豐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至今未有遵辦。截至去年底,全港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有9578幢,較多分布在油尖旺區、深水埗區及中西區。

老舊樓宇,特別是一些三無大廈存在消防隱患,是一個長期存在、各方或多或少都有所了解的問題。28年前導致41死80伤的油麻地嘉利大廈五級火災後的調查,就發現嘉利大厦存在僭建、將消防梯改做它用、缺乏自動灑水係統及封閉防煙門等嚴重隱患。調查還指,同時期大廈普遍存在消防设施不足的問題。政府此後多次修改消防條例,推動老舊樓宇加裝相關設施,但是效果並不令人滿意。有測量師估計,全港有多達1.35萬幢於1987年前落成的舊式商住大廈,如今最多只有三至四成的大廈完成整改。

歷時數十年之久,為何沉疴依舊?筆者認為有多種原因:一是老舊樓宇結構問題,未必都適合加裝消防水泵等裝置。二是增加消防設施費用高昂,老舊大廈不少用於劏房出租,租金收入不高,很多業主認為不值,不願意擔負這項開支。三是大部分舊樓是出租非業主自住,業主對消防威脅的感知不強,抱有僥幸心理。四是執法力度不夠。無論是僭越還是消防整改的執法,普遍以發出指示、罰款了事,甚少有刑事檢控。五、整改監查力度欠缺。消防安全指示或消防安全令發出後,業主是否遵令行動?整改是否到位?若不行動或行動未到位,是否有加碼懲罰?似乎是一筆糊塗賬。華豐大廈法團2016年前,就收到了消防安全指示,但至今未有遵辦,一拖再拖,最終拖出大禍。

華豐大廈奪命火以鮮活生命為代價,警醒老舊樓宇消防問題,絕不能再拖而不決了。筆者認為可從以下方面著手改進:一是緊急對全港範圍內的老舊樓宇進行徹底巡查摸底,這是最基本的應激措施。內地上海市日前發生商場自動扶梯卷人事故,當局成立調查組徹查事故原因,同步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安全大排查,要求每一台設備都要拆開檢查。香港亦當如此,調查排查兩手同步進行。二是簡化「樓宇更新大行動」審批流程,加快維修資助撥付,且政府調派人手,提前入場協助處理相關事項,如法團問題。三是加強執法力度,該檢控時絕不手軟。需要消防整改的老舊樓宇數量不少,工程量大,難度係數也不小,但這些不是執法「放水」的理由。當局須嚴格依照《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不折不扣的執法,不遵從消防安全指示及安全令的每日$2,500及$5,000的罰款,要按例執行,對違反「禁止令」者要提出刑事檢控。四、加快推動修例,賦予當局代辦工程。對拒不遵消防指示及消防令的樓宇,政府可先安排承辦方進行施工整改,工程完成後再向業主強制收費。清除僭建,政府可代辦。消防整改亦當如此。

(文:小丫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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