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港開業超40年的大班麵包西餅,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因發表言論支持亂港分子,被《人民日報》批“真要冰涼了”,之後經歷賣盤、翻新等一系列自救,但2025年仍傳財困,直至日前突傳全線結業。令人失望的是,大班採用的也是“突襲式結業”,跟不久前“海皇粥店”如出一轍,突然落閘不僅斷了數百名員工的生計,更是將高達2800多萬的賠償負擔直接甩給政府。雖然政府有破欠基金兜底,但申請審批耗時,保障金額有限,基金盈餘承壓,怎經得起一次次的“突襲”?特別是在如今經濟大環境下,特區政府要積極制定措施,規管、甄別、打擊濫用破欠基金行為,不能讓為失業員工提供基本保障的資金池,淪為不法商戶免費的“提款機”。
“破欠基金”全稱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是根據1985年通過的《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的規定而設立,主要用於當僱主無力清償債務時,僱員可向基金申請特惠款項,為他們提供及時的經濟援助,舒緩他們的財務困難。破欠基金的收入主要來自每張香港公司的商業登記證徵費,考慮到整體經濟環境和目前基金70多億的盈餘規模,政府將每張征費由220港幣下調至150港幣,並提供兩年的豁免期。
正常情況下,破欠基金可以支付受影響員工的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費、未放假日薪酬等部分款項,雖然有時間(4個月內)和金額(欠薪補償不超過8萬元)等限制,但也能夠解燃眉之急。然而,根據政府最新數據,破欠基金2024年批核的申請達到4,671總,比2022年大增超一倍,同時,2024年發放的特惠款項也比2022年增加超過三倍,難免讓市民懷疑出現基金濫用的跡象。
事實上,企業的經營管理者是絕對的“內部人”,尤其是像海皇粥店、大班西餅這樣運營多年的大品牌,他們一定具有足夠的經驗、判斷和信息,能夠比員工、供應商、監管機構等其他利益相關方更早了解企業的財務和經營狀況,即使遇到財困也能提前預知是否有其他途徑可以“過關”,就算真的走投無路,也能夠充分調動企業現有資源,為關門結業做好妥善安排。然而,掌握這樣的資源和先機,卻屢屢選擇“突襲”的方式結業,並大言不慚的“建議”員工申請破欠基金,讓全體納稅人埋單,這本身就是一種推卸責任的“濫用”行為和逃避態度,理應加以譴責。如果過程中出現了抽逃資金、虛假陳述甚至詐騙等行為,那就更加無法接受,企業管理層包括董事都有可能受到刑事檢控。
在目前《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的框架下,勞工處雖已加強嚴格審查,但效果不佳。從數字上看,2020年至2024年,過萬例破產申請中,勞工處僅向執法部門轉介了5宗涉嫌濫用的個案,且未有一宗查實。筆者認為,杜絕濫用,“堵”不如“疏”,主動防範好過被動追討。一方面,由於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針對管理層和董事在破產過程中違法行為的舉證門檻高;另一方面,破產過程難免兵荒馬亂,對資金來去的追查難度大,外部對資產保全的力度不足,很容易導致一夜之間“人去樓空”。
政府可考慮採取以下措施:第一,引入破產預告制度,例如要求企業在宣布破產前14天內,向監管部門做出預告,並留足保證金確保這段時間能正常運營。這其實變相將破產的時間線拉長,讓企業“內部人”在已知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將情況提前向其他相關方共享,為各方留出一定的反應和處理時間,避免彈盡糧絕“突襲式結業”帶來的惡劣影響。第二,制定重點關注行業和企業名單,例如建築、餐飲、零售等“執笠”高風險行業,特別是僱員人數龐大的連鎖店,大品牌,特區政府可以借鑒內地的監管思路,定期調研、摸排企業的經營、財務等狀況,既能提前發現風險隱患,又可以協調資源幫助暫時面臨困難的企業過關。第三,可設立更為便捷的方式,如匿名舉報熱線,便利員工向勞工處提供企業的違規行為,例如出現拖欠薪金、強積金等行為,應及時約談管理層,防微杜漸,引導企業規范經營,必要時應向公眾即時公開信息,提供違規企業“黑名單”,讓求職者和僱員避免入坑,及時止損。
香港目前政治穩定,社會風氣積極向上,遊客升幅可觀,“賺錢效應”集聚。這些連鎖品牌接二連三的“突襲式結業”,將企業責任“甩鍋”給政府,不僅涉嫌濫用公帑,而且打擊行業士氣,影響員工家庭生計,帶來惡劣影響。特區政府必須正視問題,出台相應措施,讓各界安心,維護齊心協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的大局。
(文:小崔 法律博士、教聯會秘書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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