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時評|美政客妖魔化23條只會徒勞
2024-03-12
月旦港事

根據《基本法》23條訂立即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3月8日正式刊憲,立法會已完成首讀及二讀程式,並交由法案委員會審議,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的法律建設邁出了一大步。然而,這敏感時刻,美國在中國的最高級的代表,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突然在3月11及12日訪港,聲言會出席多場會議,令人懷疑今次之行是否衝着23條立法而來。

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履行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經過2019年修例風波的教訓後,國家安全風險是真實存在,外部勢力每日都虎視眈眈,隨時伺機破壞,威脅隨時出現,所以必須盡快立法,「早一日得一日」,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一些美國政客一如以住用有色眼鏡看待香港,接二連三利用國際輿論妖魔化23條立法。先有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在公眾諮詢結束後就發表聲明,攻擊23條立法建議中有關「國家機密」和「外部干涉」的定義寬泛而模糊,聲稱這些定義可能會被用來消除因害怕被捕和拘留而產生的異議。其後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接受彭博社的專訪,訛稱香港正走上「網絡審查」之路,更說外商來港只能使用可即時銷毀的手機渲染某些美國公司來港時使用即棄電子設備;又稱釋放黎智英等「政治犯」更有利於改善香港形象。 

美國對23條立法的評論,充分演繹何謂「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雙重標準。事實上,美國早被揭發對世界各地甚至多國政府進行長時間秘密監控,此時此刻對香港特區的維護國安立法建議,特別是「國家秘密」相關罪行和「境外干預」罪置喙,不但說明其評論毫無公信力,更暴露其別有用心。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從來只是極少數的反中亂港分子,美國妄顧香港司法獨立,對亂港份子黎智英不斷「施救撈人」,只不過是自暴其醜。

當然,美國政客對23條的抹黑行徑不會因而停止,伯恩斯今次訪港亦相信背負着國家任務,直接在香港「發功」,企圖破壞現時正忙於審議的立法工作。然而,23條盡促立法,可說是市民大眾共識,就如在立法諮詢期內,特區政府在公眾諮詢期間一共收到13 147份意見,有12 969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佔總數98.64%);反對建議的則為93份,佔總數0.71%,當中有超過10份是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潛逃外國的人。特區政府在諮詢期內亦舉行了近30場各界座談會,特別是與駐港的外國企業、外國商會都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講解,獲得了支持。美國政客再作抹黑,也只會徒勞無功。

(文:時事評論員 香江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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