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仔:綜藝“撕票”人性?😢
2025-04-09
香港V

去年因誤信工作機會而被騙至緬甸詐騙園區被官方成功救回的男演員王星,近期積極重回演藝圈,並參與真人騷節目《無限超越班3》。然而,該節目在首播時,本港導演王晶要求王星即興演繹“被綁架後撥打電話給至親”的情境,被觀眾怒斥“消費苦難”。亦令人反思綜藝娛樂內容與當事人尊嚴之間的平衡。

據悉,節目於4月5日首播,王星在自我介紹後,導演王晶突然要求他即興演出“被綁架、隨時可能遭撕票”的橋段,需撥打電話給最親近的人。現場實力派演員吳鎮宇則臨時“扮演女友”與他對話。王星先撥打給“媽媽”未果,繼而致電“女友”,原本勉力讓自己保持鎮定,卻愈演愈觸動真實情緒,終於哽咽落淚,甚至一度無法繼續表演,現場眾人也跟著動容。儘管表面上呈現出“感人”效果,不少觀眾卻認為此橋段對王星形成“二次傷害”,痛批節目組做法缺乏人性與同理心。網上留言認為“不該強行讓當事人重演悲慘經歷”、“往人家傷口灑鹽”、“消費悲劇博收視”。

此事引發各界對於綜藝節目操作方式的思考,娛樂節目如何平衡話題性與對當事人的尊重?如何界定“玩笑”與“傷害”的邊界?

首先,需要尊重當事人經歷與心理需求,節目在探討或重現當事人痛苦經歷時,應給予尊重與緩衝空間,以專業態度避免二次傷害;其次,綜藝於社會問題的教育意義,若能在娛樂內容中兼顧公共議題的深度討論,並為觀眾提供反思與教育機會,綜藝節目不僅具有娛樂性,也可發揮公益價值。但前提是尊重事件涉事者,並在呈現方式上多用真實、理性與關懷的融入方式。

總的來說,從王星遭綁架經歷被搬上節目的爭議可見,綜藝製作若為追求“爆點”而缺少同理心與倫理考量,易對當事人體驗產生顛覆性傷害,並在社會引發負面觀感。尊重受害者創傷、貼近現實反映社會問題,並確保傳遞積極價值,是節目創作和傳媒人應該共同遵守的道德與社會責任。對此,你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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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梁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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