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時評|不能退費了事 須盡快完善國旗懸掛機制
2022-07-22
月旦港事

近日,路政署就懸掛國旗向市民團體收取超過14萬費用一事引起熱議。行政長官李家超稱,已要求有關部門制定有效和適當措施,避免同樣事情再發生。懸掛國旗收費,雖然可能有相應的法律條款依據,但仍應避免墜入程序主義陷阱,傷害到市民的愛國熱情。此事並非一過性,相關部門應全面檢視、完善懸掛國旗機制。

近日有傳媒界人士披露,去年國慶期間路政署曾就粉錦公路燈柱懸掛一千餘面國旗一事,向提出此申請的市民團體收費,每面國旗每日須收取6元「檢查費」,加上1990元申請費後最終賬單總額超過14萬元。消息一出,路政署遭批如置炭上烤。行政長官李家超稱,已要求有關部門制定有效和適當措施,避免同樣事情再發生。路政署亦稱,即將完成相關豁免收費的程序,會盡快通知團體退款安排。

從情感上說,路政署收取高額的懸掛國旗費用,確實難以令人接受。這無形中增加了市民表達愛國情懷的成本,相當於設置了一個門檻,可能讓有愛國熱情但經濟狀況不佳的市民就此卻步,不利於營造社會愛國氣氛,不利於青少年的國民教育。

不過客觀上講,路政署也是按照現有既定程序做事,並無逾越之處。《國旗及國徽條例》中,對國旗的使用與維護確實有明確規定,路政署確實也需要安排人手定期進行巡邏檢查並進行維護,以免國旗被污損或被破壞,維護國旗的尊嚴。對於市民表達私人情感的需求,路政署工作量有額外增加,適當收取費用也是合理的。

問題的關鍵,就在於現有的機制不合理。首先,國旗同一般旗幟性質上完全不同,自然不能採用同一審批程序和收費標準。其次,收費項目及標準不合理。路政署適當收取檢查費可以理解,但每面國旗每日收取6元,似乎過高。

按照正常的邏輯,在公共場合懸掛國旗,應是政府的工作範疇。每逢國家喜慶日,政府應安排在各政府建筑物,學校、廣場、公園、機場等公共場所,各路段交通燈柱等懸挂國旗區旗,以營造愛國主義氛圍。市民表達個人愛國主義情感,則應在私域如個人住所懸掛國旗。如需錦上添花,在公共場合懸掛國旗,市民就需提交行政審批流程。若需路政署額外安排人手懸掛和維護,可支付適當的費用。若能自行懸掛維護,自然沒有繳費的必要。

對於此次事件,港府迅速反應,當機立斷,路政署也將盡快退費。但是僅退費了事,並非圓滿。正如李家超要求,相關部門應制定有效和適當措施,避免同樣事情再發生。全面檢視並完善懸掛國旗的機制,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1)將市民申請在公共場所懸掛國旗和其他旗幟的流程區分開來,專事專辦。(2)就懸掛國旗的規範,對市民進行必要的指導,保障國旗的尊嚴。(3)如市民申請在公共場所懸掛國旗,路政署等部門的收費條目和標準應進行調整,收取少量的人工懸掛或檢查維護費,或者豁免收費。(4)劃撥足夠的宣傳活動預算,在國慶節、端午節、春節等喜慶日,由路政署等相關部門在公共場所懸掛國旗,並進行維護。(5)節假日在公共場所懸掛和維護國旗工作量大,時間有限,應加強部門間的協調和合作,分攤工作,如紀律部隊在日常巡邏中代為檢查國旗懸掛是否規範,有無損毀情況。

(文: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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