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支持會員成為大灣區律師
2022-08-06

香港大律師公會近日向會員發出通函,決定修訂《大律師行為守則》,以便會員在香港以外地區,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公會回覆鳳凰衛視查詢時表示,支持及歡迎會員成為大灣區律師,並積極參與大灣區執業。

香港大律師公會近日向會員發出通函,決定修訂《大律師行為守則》,包括增訂4條,修訂9條,已在發函當天生效。其中,公會要求會員在香港以外地區,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時,若要加入任何組織,而相關組織內已有其他香港註冊律師等專業人士的話,則必須儘早尋求公會的認可。

針對有關修訂,大律師公會回覆鳳凰衛視查詢時表示,公會支持及歡迎會員成為大灣區律師,並積極參與大灣區執業。

公會表示,一向重視香港執業大律師處理涉及利益衝突相關事宜,以確保其專業獨立性。而要求會員在加入其他組織前,須取得公會的認可,是為了確保香港執業大律師,能獨立持平地處理案件及履行職責,不會被外界質疑與組織內的香港註冊律師,涉及不恰當的商業利益關係,從而影響其專業獨立性。

而根據廣東省司法廳有關規定,香港大律師作為大灣區律師承辦業務時,不得違反香港特區律師行業有關利益衝突的相關規定。公會相信本次修例除了符合有關規定,也將有助增強內地客戶,委聘具備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的香港大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信心。

至於由大灣區所有法律團體組成的聯席會議,公會表示,自己並未曾獲邀參與相關聯席會議,但重申公會支持及歡迎會員成為大灣區律師,並積極參與大灣區發展和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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