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工作、遇上勞資糾紛,不少澳門人會尋求社團的幫助,類似這樣的社團,在澳門多不勝數,使得澳門獲得了“社團社會”的稱號。回歸祖國25年,澳門社團數量從1700多個增長到現在近1.2萬個,增幅超過600%,平均每一百人就有一個社團。

在回歸前澳門由葡萄牙管治,實行的是間接治理,葡萄牙掌管的澳葡政府未能深入到社會中下層的治理,也極少向社會提供包括基礎教育等的公共服務,當時中下層社會治理主要通過社團,實行社會自治,讓社團出現“擬政府化”功能,向社會提供類似政府供給的公共物品與公共服務。
隨著回歸祖國25年,社團的功能有沒有變化呢?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 李從正:“在1984年前,其實澳門政府未有比較完善的勞工法,直到我們在立法會議員能參與當時立法議會時,開始提出制定勞工法,當有了這個更好和更完善的勞動保障法律後,我們亦逐步朝向社會服務有更多參與。”

他表示,回歸後社團組織變成澳門居民參與政治的一個重要工具,某程度上在政治本質上起了很大的轉變,從1999年回歸時期,澳門候任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先後正式委任多名人士出任首屆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委任議員,這些人大多數都具社團背景。
李從正:“我們更多地傾向於如何支持和配合特區政府更好地建設澳門這個角色的轉變,我相信這個也是我們澳門整體社團在回歸後很大的轉變,以主人翁精神迎接一國兩制成功實踐。”
面對因結社參選而推動的社團超常增長,澳門特區政府於2008年作出修訂,將原來社團成立三年可確認選舉權的規定延長至七年。這次法律修訂有力地緩和了社團超常增長的勢頭。
記者:陳慧欣
編輯: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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